中宏網北京7月22日電(記者 王鏡榕 視頻報道 許同振)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開。7月22日,圍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主題,中宏論壇第五十一場在線研討會圓滿召開。安徽省人民政府參事、安徽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孔令剛應邀出席論壇并作了主題發言。
以下是孔令剛的發言: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深入分析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科學謀劃圍繞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是指導新征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過程中,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至關重要。這既關系到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也直接影響到市場機制的順暢運行。全會強調“要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重點關注土地管理、戶籍制度、數據要素等方面的改革舉措。深化價格改革,包括電力、水資源、公共服務等方面。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著力破除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于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目標與意義。應對國際國內紛繁復雜的環境,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重要戰略。通過建立統一的市場規則和高效的市場運行體系,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內涵與意義。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有助于解決國內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促進商品和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提升市場效率和促進公平競爭。通過統一市場基礎設施、監管標準和營商環境,在制度和法律上更大范圍有效配置資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確保所有市場主體在公平、透明的環境中競爭,降低交易成本,顯著提高市場運行效率。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利用統一大市場的規模效應,可以引導創新資源配置,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同時促進新興產業的發展。
核心目標。持續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暢通高效的國內大循環。擴大市場規模容量,不斷培育發展強大國內市場。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促進創新要素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支撐科技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持續優化服務,是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關鍵。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為了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壁壘,暢通國內大循環,我們需要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同時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
主要任務。強化統一的市場基礎制度規則建設。完善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制度體系,健全統一規范的涉產權糾紛案件執法司法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優化完善產業政策實施方式。
二是地方政府事權責任劃分與地方保護主義對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影響。地方保護主義是地方機構及其成員,違背法律濫用或消極行使手中權力,以維護或擴大局部利益的傾向。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權力對本地企業和外地企業在經濟上實行差別待遇,或者對地方企業的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傘等。
地方政府事權與責任劃分與地方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體制原因、經濟原因、法制原因和人文原因等。要打破地方保護主義,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和發展。需要從這些方面入手,采取綜合措施來加以解決。財權與事權劃分不清的影響。在財權和事權劃分不清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能出于維護自身利益的考慮,采取地方保護主義措施。在財政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擁有相對獨立的財權和事權,但兩者之間的劃分并不總是清晰明確。這導致地方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時,可能濫用行政權力進行地方保護,以維護本地企業的市場地位和經濟利益。受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影響。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存在差異,導致地方政府在市場競爭中面臨不同的壓力和挑戰。為了維護本地經濟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護主義措施來鞏固本地市場地位,如通過設定市場準入壁壘、歧視性收費項目等手段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加劇了地方保護主義的滋生和蔓延。政績考核機制的影響。地方“錦標賽”經濟發展模式與統一大市場建設暢通要素流動之間存在矛盾,傳統的政績考核機制往往側重于經濟增長速度等地方經濟發展的相關指標,促使地方政府為了追求政績以及維護國有企業利益的考慮,通過地方保護主義措施來扶持這些企業,限制外地企業的競爭。現有的一些法律法規雖然對地方保護主義有所限制,但往往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難以有效遏制地方保護主義行為。
地方保護主義制約統一大市場建設。一是市場分割與壁壘。地方保護主義往往導致市場分割,使得商品和要素難以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這種市場分割不僅增加了交易成本,還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阻礙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一些地方政府通過制定“土政策”“土門檻”等方式,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務的進入,保護本地企業,從而加劇了市場壁壘。二是不公平競爭。地方保護主義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使得本地企業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獲得優勢。這種不公平競爭不僅損害了外地企業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長期來看會削弱整個市場的活力和創新力。三是資源配置低效。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資源往往難以在全國范圍內實現最優配置。地方政府可能會利用所擁有的事權干預轄區內的資源配置。一些地區可能資源過剩而利用不足,而另一些地區則可能資源匱乏而無法滿足需求,從而造成全局資源配置的低效。這種低效配置不僅影響資源的有效利用,還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地方政府事權責任清晰,有利于建設統一大市場。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相互促進、密不可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以確保各級政府在市場監管中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另一方面,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有助于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推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在推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過程中,要重視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的問題,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和有效的執行機制,確保各級政府在市場監管中既能夠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積極性,又能夠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和發展。
三是合理劃分事權責任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建議。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核心在于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國內統一市場,促進商品和資源要素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同時,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更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從制度建設、市場設施建設、要素資源配置、市場監管等多個方面協同推進。通過全面推動市場規則和標準的統一,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將有效提升市場效率,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堅實基礎。
明確合理劃分事權責任原則。事權劃分是指一級政府在公共事務和服務中應承擔的任務和職責,體現了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是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權劃分通常需要與財權和財力相匹配,以確保政府能夠正常運轉并履行其職責。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一環。
法治原則。事權劃分要依法進行,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經濟手段。通過確定和調整各級政府的事權和支出責任,確保各級政府在行使事權的過程中能夠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避免出現權力與責任脫節的情況。同時,通過法律程序的規范,確保事權劃分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受益原則。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范圍和責任是關鍵,包括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明確政府職能范圍,以及理順政府內部的關系。根據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受益范圍來劃分政府間事權,對于全國范圍內受益的事權歸中央;對于在區域范圍內受益的事權劃歸地方;對于受益范圍涉及多個區域的事權,由相關地區政府協商或由上一級政府協調解決。
效率原則。根據產品的配置效率來確定事權的歸屬。公共產品和服務由哪一級政府提供效率更高就由哪一級政府來提供。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的界定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有針對性地進行及時調整,確保政府事權劃分的連續性和適應性和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提高政府服務的整體效率。
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劃分。堅持事權和支出劃分的法治化,通過法律程序規范各級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的確定及調整,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責任確保政府事權劃分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中央與地方協同。對于涉及國家全局性、戰略性的事務,如國防、外交等,應由中央政府統一負責,而對于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事務,如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應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權和管理權,既體現“全國一盤棋”的統一性,又賦予地方必要的權力。
建立事權清單制度。公布各級政府事權清單,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范圍和權限邊界,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根據事權劃分結果,合理確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力分配關系。針對地方政府和基層財政困難,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通過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地方政府有足夠的財力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任務,便于社會監督和問責。
加強跨區域協調合作。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圍繞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對于涉及多個地區的事務,探索跨行政區域監管新路徑。通過“跨省通辦”、聯合執法等措施,提升跨區域市場監管協同治理水平。如跨流域的水資源管理、環境保護等,應建立跨區域的協調合作機制。通過加強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和協作,共同推動相關事務的解決和發展。
地方事權責任劃分與地方保護主義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科學合理地劃分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和責任是遏制地方保護主義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時,加強法治建設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也是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形成和發展的重要保障。
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提升市場開放度和競爭力。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與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制度型開放不僅能夠推動國內市場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和充分開放,還能為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和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有力支撐。
制度型開放的核心在于通過規范、透明、可預期的制度安排,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交易成本,提升市場的開放度和競爭力。在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中,制度型開放起到關鍵作用。一是促進市場規則的統一和標準化,使各地區市場在統一規則下運行,可以有效打破地方保護主義,解決市場分割問題。二是制度型開放推動與國際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接軌,提升了國內市場對全球企業和資源的吸引力和影響力,有利于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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